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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重要通知】9月基金从业考试(行业专场)开始报名 应知应会考核暂停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5-08-26 15:53:05点击次数:3981 次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于2025年9月17日将开展基金从业资格考试,今天开始报名。图片

01

考生报考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截至报名日,年满18周岁;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行业机构已任职、拟入职人员;

(五)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02

考试科目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

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为提升考试组织便利性,机构可根据需要安排混考,即同时组织专业科目《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私募股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考生可根据从事的基金业务类型选择对应的专业科目进行报考。

03

考试大纲及教材

科目一考试将按照《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考试大纲》、科目二考试将按照《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考试大纲》、科目三考试将按照《股权投资基金(含创业投资基金)考试大纲》组织进行(大纲内容详见附件1)。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试所用教材为协会组编的《证券投资基金》(第二版),分为上下两册,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科目三考试所用教材为协会组编的《股权投资基金》,由中国金融出版社出版。

04

考试方式

(一)考试采取闭卷、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

(二)每科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考试题型均为单选题,每科题量为 100 道,每题分值1分,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

05

考试报名安排

为切实服务行业发展,参与本次行业专场考试的机构仅限为本单位员工报名。请机构管理员及考生登录行业专场考试报名网站分别注册集体账号和个人账号(https://baoming.amac.org.cn/zc/page.htm),机构管理员负责将本单位考生个人账号迁入集体账号,填报考场信息并完成验收后方可为员工进行集中报名。

机构负责维护集体账号下考生信息,协会将定期开展参与行业专场考试人员情况核查,如发现为非本单位员工报名或将机构账号泄露给其他机构使用的情况,将取消机构参与行业专场考试的资格,并对涉事机构、考生进行处理。

2025年9月份行业专场考试具体时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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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报名缴费

每科考试报名费为人民币61元,可由集体统一支付,也可由考生登录个人账户进行支付。已报名并缴费成功的考生,在考试报名截止日前可申请退考和退费。未在规定时间内选择退考的考生,不得以未参加考试等理由要求退还报名费。因机构和考生原因出现系统异常、网络波动、监控断连等情况,造成考试中断的,考试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07

考试成绩查询

行业专场考试与全国统考的考核标准一致,考生可通过协会网站“从业人员管理”栏目提供的成绩查询入口查询本次考试成绩,成绩合格的可下载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08

考试组织要求


1

场地及设备要求

公募基金公司、私募基金公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基金服务机构应在公司总部、分公司组织本机构员工开展行业专场考试,其中商业银行可在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组织行业专场考试。

机构应指定会议室、计算机房等专用场所作为考场,组织考生开展行业专场考试,不得将办公室、工位、接待室个人住所等日常办公生活场所设置为考场,不符合组织规范的考场,将予以取消考试结果。考场内应按照考生人数搭建考场监控设备,配备2个以上的监控摄像头,保证录像清晰完整且高度足够覆盖全场,考试过程中全程接入监控系统。考试设备为具备摄像功能的计算机,可由机构或考生个人准备。机构应当妥善记录并留存考核现场照片、过程录像及签到表,机构应保存上述资料至少10年,协会将不定期抽查上述资料。

2

考场验收要求

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封场、试考及监控连接工作,封场及试考最晚完成时间为开考前一日20时,监控连接最晚完成时间为当场考试开考前40分钟,若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工作,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为便于行业机构了解考试组织情况,按时完成考场验收工作,协会为各机构督考人员开通了“督考助手”微信小程序,请督考人员下载系统操作手册查看使用方法。

3

考务人员要求

机构对考试组织和考场纪律负有主体责任,应指定牵头部门负责组织管理工作(部门负责人或以上级别人员担任考试总负责人),每个考点应配备1名督考人员,每个考场应配备2名监考人员,督考及监考均应为机构内部工作人员。督考作为该考点考试工作主要管理人员,重点对考试组织流程规范性进行检查,处置现场突发情况;监考负责考前身份验证、考生入场拍照、引导考生入座及考试过程中的监考等工作;机构的合规风控部门承担巡查监督责任。

4

违纪处理要求


机构应严格落实考场纪律要求,认真核查考生身份信息,考试过程中发现违纪情况应尽到提醒、制止责任,及时处理违纪人员并填写《基金从业人员考试考场纪律单》上报协会,保障考试规范有序开展。

1.机构未严格履行考务组织职责,存在考场不符合组织规范、未履行监考职责、发生集体作弊、未能留存或不配合提供考试材料的,未严格履行资格管理职责,存在冒用他人信息、为非本机构人员提供考试服务、为他人违规挂靠注册资格提供便利、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协会将按照违规情节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取消当场考试结果、暂停承办考试、暂停受理协会相关业务等自律管理或者纪律处分措施;对直接责任人员采取警告、行业内谴责、公开谴责、加入黑名单、取消从业资格等纪律处分措施。

2.考生存在不遵守考试纪律、提供虚假信息、代替或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等情形的,协会将根据《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按照违纪情节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谈话提醒、书面警示、取消当场考试结果、警告、行业内谴责、公开谴责、加入黑名单、取消从业资格、行业专场考试及基金从业考试禁考一至五年等自律管理或者纪律处分措施。

3.协会将公布机构违规及考生违纪情况,并要求机构报送整改结果。


09

应知应会考核关停有关安排

为有序推进行业专场考试组织工作,请参与9月份行业专场考试的商业银行做好应知应会考核关停和行业专场考试组织的衔接过渡。

1

系统服务后续安排

基金从业人员远程培训系统“应知应会考核”模块将于2025年8月22日起逐步关停相关功能,10月17日起全面停止服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8月22日起,停止个人账号申请考核功能、机构账号创建考核功能。

9月19日起,停止考核组织功能。机构已创建的考核场次,可在9月19 日前完成考核组织工作。

10月17日起,停止考核申诉功能。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诉或发布考核成绩的,考核成绩将作废。

2

考核成绩查询与资格注册安排

应知应会考核工作暂停后,已完成考核测试的人员可继续通过远程培训系统查询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四年有效,成绩合格且符合基金从业资格“学历认定”注册条件的,可通过考核所在机构申请注册基金从业资格,如申请人通过应知应会考核后未进行资格注册,变更工作单位后考核成绩无效。

来源:募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