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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

【法制宣传】内幕交易总体形势
来源:本站发布时间:2026-05-14 10:06:55点击次数:12 次

编者按:内幕交易是资本市场的“毒瘤”,严重侵蚀市场公平、损害投资者利益。在“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到来之际,协会推出系列法制宣传文章,旨在帮助辖区机构及投资者认清内幕交易的本质与危害,增强守法意识。本篇将介绍内幕交易的总体形势、内幕交易及“老鼠仓”的情况。

内幕交易是资本市场的“顽疾”,它违背市场三公原则,侵蚀诚实守信基础,扭曲价格形成机制,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不仅如此,内幕交易还扰乱资本市场秩序,容易滋生贪污腐败行为。

近年来,随着注册制改革全面落地和并购重组市场回暖,内幕交易风险有所抬头。在“严监管”基调下,证监会持续加大对内幕交易的查处力度,市场对“大数据捕鼠”“穿透式监管”的感受日益明显。

中国证监会坚决落实“打大、打恶、打重点”工作要求,始终保持对内幕交易的严监管态势,紧盯并购重组等内幕交易多发领域,依法查处内幕交易违法行为。通过全方位监控、大数据碰撞、多渠道收集、智能化分析等多维技术手段,监管部门构建了“穿透式”线索筛查体系,对内幕交易行为精准识别、严厉打击。同时,协同公安司法机关、纪监监察机关,构建了行政处罚、刑事惩戒、监督执纪等相结合的全方位、立体化的打击追责体系。

在源头防控方面,监管部门注重标本兼治,完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形成了多管齐下的内幕交易联合防控机制。经过多方努力,内幕交易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监管部门通过各类形式,展陈了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典型性的内幕交易违法犯罪案例。涉案主体当中,既有上市公司高管、基金经理等内部人员和从业人员,也涉及部分公职人员。违规手法方面,既有内幕信息知情人主动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也有将内幕信息传递给亲戚、朋友,导致他人内幕交易。涉案金额方面,既有利用重大重组信息买入股票获利上亿元,也有在重大利空信息公布前卖出避损数千万元,令人触目惊心。

系列案件的严查快办,进一步彰显了监管执法部门坚决查办内幕交易、维护资本市场秩序、完善腐败惩防体系的能力和决心。期望这些“现身说法”的反面案例,为我们留下思考和警醒,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什么是内幕交易?

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期货或者衍生品交易的活动。

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发行人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发行人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以及期货交易或者衍生品交易活动中可能对期货交易或者衍生品交易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经营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订立重大合同,重大债务违约,发生重大亏损,公司涉嫌犯罪,重大诉讼仲裁,股权结构变化,外部条件变化等。

内幕信息敏感期,是指内幕信息自形成至公开或终止的期间。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由于经营地位、管理地位、监督地位或者职务便利,能够接触或者获得内幕信息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监管人员,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证券机构相关人员,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等。

什么是老鼠仓?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俗称“老鼠仓”),是指证券交易场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未公开信息,是指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证券、期货的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信息;证券持仓数量及变化、资金数量及变化、交易动向信息;其他可能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信息。

老鼠仓主要涉案人员类型包括:公募基金经理,保险资管人员,证券公司自营业务投资人员,资产管理机构技术人员,其他金融机构从业人员。

值得警惕的是,随着金融科技发展,部分违规者尝试通过场外期权、跨境账户等新型工具隐匿交易痕迹。2025年,证监会公布的几起典型案例中,涉案人员利用亲属账户、海外信托等复杂架构规避监管,最终仍被“穿透式”系统锁定。

下期预告:下期将为您解读内幕交易的主要特点、严重危害及近年来查处数据。